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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基詞典: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(草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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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[編輯]

1975年5月,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擬出《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(草案)》,報請國務院審閱。

1977年5月20日,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將《關於〈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(草案)〉的請示報告》送國務院審批。

1977年12月21日,《人民日報》開始試用《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(草案)》第一表的簡化字。

《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(草案)說明》全文[編輯]

一、草案為什麼分兩個表?[編輯]

這是因為兩個表所收簡化字的流行情況不同。

第一表所收的簡化字已在全國流行,可在出版物上先行試用。

第二表所收的簡化字有三種情況:(一)已在部分地區或某個行業中流行。這類字占大多數。(二)有些字是從社會上流行的幾種不同簡體中選用的,選用得是否合適,還需要討論。這類字占一小部分。(三)還有少數字,原字筆畫較繁而又比較常用,是我們根據群眾簡化漢字的方法擬定的。因此,第二表的簡化字,需要經過群眾廣泛討論,提出修改、增補或者刪除的意見。

二、草案一共收了多少簡化字?[編輯]

第一表收簡化字193個(其中不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172個,可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21個);類推出來的簡化字55個。以上兩項合計,共248個。

第二表收簡化字269個(其中不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245個,可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24個);此外,不能單獨成字的簡化偏旁16個。根據24個可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和16個不能單獨成字的簡化偏旁,類推出來的簡化字336個。以上兩項合計,共605個。

整個草案,共收簡化字853個,簡化偏旁61個。

在精簡漢子數量方面,草案精簡了263個字。

三、草案中的類推字是在什麼範圍內類推簡化的?[編輯]

按說,一個偏旁簡化了,所有包含這個偏旁的字都應該同樣簡化。但是,考慮到漢字總數很多,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死字、古字,現代漢語中已經不用,沒有必要把所有可以類推的字全部類推簡化。因此,草案中的類推簡化字,暫在4500個較常用字範圍內類推簡化。

四、還有哪些字急需簡化?[編輯]

這次簡化以後,在4500個較常用字中,超過十筆的還有1300字。其中使用頻率較高而急需簡化的字舉例如下:

衡 醒 酷 增 横 题 篇 端 缩 豪 群 溪 御 融 蹄 赠 薪 操 额 醋 嫩 嗽 辣 撇 誓 舅 嗅 赖 罩 缴 慧 隔 谨 捷 滞 骡 纂 攥 撑 鳞 蹦 髓

此外,還有一些筆畫不算多,但是難寫難讀或容易寫錯讀錯的字,也需要在簡化過程中求得解決。

這些字怎樣簡化,希望大家討論。

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

第一表[編輯]

第二表[編輯]